喋喋不休的红罐之争,又一次进入了开庭“预备式”。记者了解到,由于此前广药临时变更诉讼请求使得红罐装潢权官司延期,而今预计本月15日将再次开庭。
回放:收回商标后 广药继续争红罐
在加多宝、广药的商标之争、广告语之争后,战火又蔓延到了凉茶产品包装“红罐之争”上:一直以绿盒示人的广药集团在得到“王老吉”商标后,随即推出红罐“王老吉”,市场上出现了加多宝红罐凉茶和广药生产的红罐凉茶两种包装十分相似的产品同时销售的局面,由此引发了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关于商品“包装装潢”的法律争端。双方都指责对方侵犯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
广药集团认为,“红罐”包装装潢已成为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加多宝凉茶侵犯了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红罐”王老吉凉茶由谁生产和经营,其包装装潢权就归谁所有,现在加多宝已无权生产王老吉凉茶,其包装装潢权就自然应该回到广药集团的怀抱。
加多宝公司认为,“红罐”王老吉罐帖由陈鸿道设计,并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许可加多宝公司独占使用。加多宝公司在使用过程中,获得了包装装潢权。
联合出具《法律意见书》 数十位法学专家声援加多宝
对此,相关法律专家对此议论纷纷,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郑胜利,北京务实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原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程永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商标局原副局长曹中强等30多位业界著名专家联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红罐应属于加多宝。加多宝生产的凉茶才是知名商品,而其自行设计并注册的红罐包装、装潢受法律保护,广药使用红罐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加多宝曾在4月1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出示由30多位权威法学家联名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为,红罐应属加多宝一方。
意见书上显示,加多宝广药官司涉及的包装、装潢是加多宝的重要财产,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并在2003年就被我国司法判决所认定。加多宝所生产的凉茶产品的包装、装潢是加多宝的重要财产,加多宝只是从广药租用了商标,而包装装潢是加多宝最先设计、最先使用,属于加多宝无可争议。
加多宝代理律师对记者透露,加多宝的红罐包装、装潢拥有知名商品包装、装潢资格,早在2003年就已经被法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认定。广东省高级法院在2003年曾对加多宝以王健仪授权配方生产的红罐凉茶包装、装潢进行了认定,认为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是当商品成为知名商品时,在该商品上的装潢即产生一种排他使用的民事权利,该权利与知名商品密不可分,由知名商品的合法经营者享有,并随知名商品经营者的变化可由新的合法经营者即加多宝继续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