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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实行调查员制

   日期:2011-12-0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748    

    新华网北京12月2日电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卫生部2日印发了《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规范指出,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实行调查员制度,各级调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员,调查员应当由具有1年以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经验的卫生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

    规范指出,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的任务是利用流行病学方法调查事故有关因素,提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建议。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危害因素调查和实验室检验,具体调查技术应当遵循流行病学调查相关技术指南。

    规范要求,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由调查机构成立的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组具体实施。调查组应当由3名以上调查员组成,并指定1名负责人。调查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需要,有权进入医疗机构、事故发生现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等相关场所,根据调查需要和相关规范采集标本和样品,了解有关情况和监管部门意见,有关事故发生单位、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当为调查提供便利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调查员与所调查事故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规范要求,承担事故标本和样品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检验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完成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负责。调查组根据健康危害控制需要,应当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处理或向公众发出警示信息的建议。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规范指出,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涉及传染性疾病的,调查机构应当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规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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