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收不到24万元赔偿款,原告驰誉国际广告(北京)有限公司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茅台葡萄酒公司及其运营商全世好公司支付赔偿款项。
《国际金融报》记者昨日获悉,原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已于近日被立案通过。除申请强制执行赔偿外,还要求被告停止销售含有侵犯驰誉公司著作权内容的葡萄酒产品。
本报记者昨日也曾致电被告方委托的大成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以询问具体情况,但对方表示,还并不知晓此事,并指出,之前的判决书曾经进行过修改,延误了下发,两被告未及时履行判决,或与之有关。
记者注意到,终审判决虽是2012年3月20日作出并下发,但由于个别地方文字错误需要修改,又重新收回,因而,最终判决书的下发是在2012年4月初,而原告则是在4月2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驰誉公司代理律师李继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判决结果下来之后,被判决方应该自动履行所需承担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是在10天之内做出回复,但茅台方面一直未主动联系法院或驰誉公司。
另据驰誉公司运营总监丁涛称,在过去几次庭审和质证环节中,除了全世好以及茅台葡萄酒双方的四位代理律师,被告方的法定代表人从未露面。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也注意到另一个细节,茅台葡萄酒公司近期高层出现了变动,据该公司官网信息显示:4月11日,茅台葡萄酒公司新任总经理冯云桃正式上任就职,这位"70后"在调任茅台葡萄酒公司总经理之前曾在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制酒五车间任车间主任;而茅台葡萄酒公司原总经理钟怀利则变身为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茅台葡萄酒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