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表示,所有的预包装以及部分非预包装类进口食品应该标注原产地;在对进口食品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会检查产品的外观、标签、组分有必要时采取分析检测;进口食品的检查比例超过5%,具体依据其风险级别而定;如果进口商品未达到生物安全要求,那么将被采取销毁或者退运等拒绝入境的措施,而如果商品违反了《进口食品控制法》的要求,那么将被采取退运、销毁或者召回的措施,以后的同类商品将会面临100%比例的检查,直至一段时期内入境的同类商品完全合规为止。
除以上内容外,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还就禁止进口类食品、负责监管销售类进口食品的联系人、澳大利亚食品安全负责部门、澳大利亚食品标准的制定、食品中化学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等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