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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卖场未见有售“美素丽儿”奶粉

   日期:2013-03-2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01    

    央视曝光美素丽儿奶粉并非宣传中所宣称的"原装进口",且在生产过程中掺杂过期奶粉。今天(3月28日),上海工商部门要求本市超市、卖场展开自查,暂停销售、并下架封存被曝光的美素丽儿奶粉。

    今天下午4点多,新民网记者采访了家乐福、大润发、卜蜂莲花、沃尔玛、联华超市等大卖场,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从没有销售过此类奶粉。

    家乐福相关负责人季怿昊告诉记者,进口奶粉进入超市需要供货商提供进口商品在入关时的商品检验报告、关税单或相关的进口依据、原装进口商品的条形码等11项资质证明。(新民网记者 卜春艳)

    进口商品进入国内超市需提供资料:

    1、政府准许进口批文(根据商品的类别,索取政府规定的相关部门批文)。

    2、商检局检验报告(进口商品在入关时的商品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上的商品批号应与商品包装上的商品批号相同。

    3、代理证书或授权书。

    4、提供关税单或相关的进口依据。

    5、烟、酒、食品应有进口标识(防伪)。

    6、国外进口商品外包装上应有中文标识(标识内容:中文名称,使用原料或成分,产品原产地,中国总经销商或代理商地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警示等)。

    7、原装进口商品的条形码可以使用其生产国的条形码。

    8、在国内分装的进口商品应使用我国的条形码,必须注明原产地。

    9、特殊商品(转基因、绿色、有机食品)必须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

    10、代理或经销商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税务登记证、商品代理证明、烟酒专卖证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文件。

    11、经营合作者应提供以下证明:

    a)注册商标使用证明

    b)专利产品应有专利证明

    c)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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