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日起,湖北省长江流域将全面启动禁渔期制度。为了落实禁渔工作职责,保护好“母亲河”的渔业资源,3月22日,湖北省水产局召开全省渔政暨长江禁渔工作会。
会上,湖北省水产局分别与各市州渔业主管部门签订禁渔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禁渔期间做到“船入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确保实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渔民生活有保障”的目标。渔政部门将联合公安、海事、工商等单位,做好日常巡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举报查处、督查检查等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规捕捞行为,对屡教不改或抗拒执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是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的第十二个年头,“长江禁渔”工作已成为资源养护的亮点,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社会和行业效益。一是长江渔业资源得到有力养护。目前监测显示,湖北长江四大家鱼卵苗发生量已大幅增加,2010年监利断面四大家鱼苗径流量4.28亿尾,鱼类种群年龄结构的合理性有所改善。二是提高了长江专业捕捞渔民的收入。渔业捕捞量稳步增长,经济效益明显。以黄冈段为例,单船年最高产量已由禁渔初期的500公斤左右,增长到目前的4500公斤左右。三是带动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许多地方都紧紧依托长江禁渔这个中心工作,借鉴长江禁渔的成功经验,大力推进内陆渔业资源养护工作,不断深化增殖放流、灌江纳苗和保护区建设等水生生物养护的手段和措施。四是提升了渔政执法队伍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实施禁渔期制度,渔政执法队伍基础条件和执法手段得到了改善,高强度的、艰巨的禁渔管理工作锻炼了队伍意志,执法水平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