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4月27日电(记者高皓亮)记者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江西省内各级媒体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总次数达14331次。
其中,内蒙古库伦蒙药厂生产的“益智温肾十味丸”和“协日嘎四味汤散”、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的“固本延龄丸”、黑龙江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的“舒泌通片”等10个产品违法广告发布次数多、违规性质严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结果显示,江西省第一季度药品违法广告涉及24家生产企业的26个品种,涉及媒体24家,发布次数为8922次;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涉及13家生产企业的19个品种,涉及媒体18家,发布次数为2071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涉及27家生产企业的32个品种,涉及媒体25家,发布次数为3338次。
据介绍,违法广告主要表现为未经批准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擅自篡改审批的广告内容,夸大疗效、误导患者和消费者,利用专家、患者、科研机构等名义为产品进行功效证明,为产品功效作不科学断言等违法违规行为。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以上违法广告已移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江西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广告监测力度,与工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药品广告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