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5日讯(记者 段涵敏 通讯员 梁辉)今天凌晨,家住洞口县63岁的肖林(化名)因吃了野蘑菇而出现中毒症状,被紧急转送至省人民医院。
"病人刚来时,主要表现为胃肠炎症状,腹痛、呕吐、腹泻。"省人民医院急诊医学中心主任刘智玲教授介绍。检查结果表明,该患者肝脏功能严重受损,转氨酶正常值一般为0至40μ/L,而肖林高达 2000μ/L,其黄疸指数也大大超出正常值。刘智玲表示,一般患者经及时治疗,2至3周后可恢复,严重者也可能因中毒性心肌炎或中毒性脑炎等引发死亡。
刘智玲教授说,今年开春至今,该院收治了10余名食用有毒蘑菇中毒的患者。
刘智玲提醒,每年春夏季节是蘑菇生长旺季,由此导致的食用蘑菇中毒病例也会增加。尽量少采摘野生蘑菇食用,食用蘑菇后如果出现不适,应保留样品供救治参考,中毒者应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手指伸进咽部催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为防止反复呕吐发生的脱水,最好让患者饮用加入少量食盐和食用糖的"糖盐水"以补充体液,防止休克。对已发生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内灌水,防止窒息,可为患者加盖毛毯保温,尽快送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