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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香料香精生产和使用

   日期:2006-10-1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佚名    浏览:534    
     任何一种食品风味从化学上说由大量的食品香料构成(数量是几千种),靠单纯的一种或几种香料构不成与加工食品相匹配的风味。因而任何一种拟真的食品香精均由许多食品香料经过科学的搭配构成,这种构成基于对食品风味分析的结果和基于对每种香料功效的透彻了解,因此食品香精的配制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从而构成了知识产权。为了保质和使用上的需要,食品香精除含有许多经过筛选的香料之外,也含有少量防腐剂,色素等其他食品添加剂,但它们只对食品香精起作用,在最终产品(即加香产品)中没有什么功效可言。从这个角度说,食品香精也是一种复合添加剂,但它又不是一种普通的复合添加剂。世界各国对食品香精的生产使用均采用GMP的办法,即对食品香精只控制其原料及其生产法,只有其原料是合法的,生产条件是卫生的,则食品香精就是安全的,不必也不可能对每个食品香精加以申请和审批,事实上,几千种食品香料可以配制出无数的食品香精,世界上每天都在产生成千上万的新香精,每天也在淘汰无数的食品香精。

       关于食品香精的标签问题,由于香精配方的知识产权问题和配方的复杂性无法在标签上标明所用的全部原料(这正好像可口可乐只在标签上标明水、糖、色素、风味基料一样,不可能将基料的每个成分标明)。通过的办法是在标签上只注明为“天然食品香精”、“人造食品香精”或“加有其他天然原料的食品香精”。

        食品香精的使用也按照GPM 的原则,其使用范围不必单独申请,其使用量也受自我限制,这不像色素和防腐剂可以任意多加,加有过量香精的食品是无法下咽的。

        自20世纪80年代年代我国贯彻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以来,对食品香料和香精的管理均采取了与国际接轨的办法。此办法早已得到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各工业部门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同,20多年来,食品香精的使用从未发生过安全问题和造成消费者的投诉。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香精的管理,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正准备以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办法对香料香精生产企业加以管理。在发证条件中综合考虑了生产工艺、设备条件、人才、标准和卫生要求。相信通过这一措施的实施,香精的质量的安全性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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