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食品市场安全,吉林市工商局近日组织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经销的白酒、葡萄酒、肠、酱油、醋、银耳等8大类、162批次的食品进行了集中筛查。结果,有5个品种7个批次的食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9%。
袋装白酒酒精度不合格,生产日期标注不清。吉林市牛马行大厅5号床经销的标注君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烧酒、小烧王酒,酒精度明显低于标示值,其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此外,还有吉林市建荣粮油副食店经销,由龙泉酒厂生产的050314批次袋装555ml高粱原浆酒不合格。
袋装酱油氨基酸态氨不合格。酱油中氨基酸态氨含量越高,酱油鲜味越强。吉林市江山批发市场小徐子干调批发经销,标注吉林市珍奇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真琦牌酱油,氨基酸态氨仅为0.01g/100ml,远远低于国家的≥0.4g/100ml标准,属严重不合格产品。
肉制品中亚硝酸盐超标。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肉类制品中严格限定亚硝酸盐使用量。本次检测,有2个品种2个批次香肠制品此项不合格。其中,由牛马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厅林红海水产品店经销,标注吉林市哈欧亚肉类食品厂生产的儿童肠,亚硝酸盐为127.20mg/kg,超过国家≤30mg/kg的标准。
银耳的二氧化硫超标。二氧化硫既是漂白剂,也是防腐剂,对人体有一定危害性,国家规定禁止在食品中加入。本次检测发现,吉林市牛马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厅10号店经销,标注福建省古田同顺食用菌生产基地生产的银耳,其二氧化硫残留量为1.038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