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张凤桐介绍说,植物新品种是推动农业发展最活跃的生产要素,是确保农业主权和粮食安全、抢占生物产业制高点和圈占生物资源的战略性保障。目前,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出于保障国家经济战略安全以及保护农产品竞争优势的考虑,纷纷采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来垄断优势技术并寻求全球保护,使品种权成为获取竞争优势的新手段。而我国很多珍稀物种和具有巨大开发潜力的资源目前仍游离于保护之外,处于“不设防”状态。因此,我国必须要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战略研究,将资源优势变为知识产权优势,抢占农业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赢得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的主动权,有效构筑起我国种质资源的保护壁垒,避免种质资源的流失和国家利益的受损。
张凤桐告诉记者,农业部立足于国际国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态势,紧密结合我国农业发展和育种研发实际,研究制定了“十一五”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制度效应;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善基础条件,增强技术储备,提高人员素质,大幅提升新品种审查、测试能力;健全品种权行政执法体系,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程序,大幅提升执法水平与效率;进一步提升参与品种权国际事务的能力,拓展国际发展空间;引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实施品种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种业企业。
张凤桐对记者说,实施好这个规划,对于凝聚队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科技发展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此,政府、企业、生产者、科教单位和媒体等有关各方要密切配合,农业行政部门要尽快建立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执法机制,要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合力,联合出击;企业要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通过实施品种权,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种子生产者要增强品种权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科教单位要充分发挥新品种保护制度效应,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新品种培育创造能力,及时申请新品种保护,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新品种保护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和产品,正确引导种子购销,引导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以及品种权人、育种者、公众尤其是广大农民的品种权意识,为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