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研讨会
Shanghai International Food Additive & Ingredient Exhibition
时间: 2008年10月20日-22日 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批准单位: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证编号:沪经贸贸促(2007)第523-CA-2号]
主办单位:上海市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
东方国际集团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浙江省食品添加剂协会 江西省食品添加剂协会
江苏省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福建省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
浙江省味精工业协会 江苏省昆山市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
上海市糖制食品协会 上海市冷冻食品行业协会
上海市副食品行业协会 上海市水产行业协会
上海华宝孔雀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上海联合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上海染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上海爱普香料有限公司
上海银荔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上海香料研究所
上海健鹰食品科技研究所 上海康海食品工业研究所
上海大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上海易弘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奇华顿(上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芬美意(上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东方国际集团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上海威棱展览有限公司
展会网址:http://www.fisexpo.com
展会宗旨: 全力打造食品添加剂产品技术交流平台,倾情服务推动中国与世界食品工业进步。
上海威棱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漕宝路82号光大会展中心E座1905室
电 话:86-21-64360971 34140515
传 真:86-21-64360971-808
E-mail:fis@fisexpo.com
联系人: 田 野 13816026656
■前 言:
上海是我国最大的城市,也是我国现代食品工业的发源地,在上个世纪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上海产的食品风靡全国,上海拥有我国食品行业中最著名、最畅销的品牌。
改革开放以来,世界上一流食品加工企业又纷纷进入上海及其周边地区,先进的加工技术、新颖的装置设备,不但为上海食品工业的现代化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食品添加剂的广泛应用开辟了新的天地。十多年来具有良好基础的上海食品添加剂产业高速发展,目前产值已占全国食品添加剂总产值的十分之一以上,经销量已达全国的八分之一,其中食用香料香精的产量已超过全国总产量的百分之五十,世界上排名前十位的香料香精企业全都进驻上海,食品添加剂产销两旺,呈现出一派大好的形势。有力地推动了上海地区食品工业的发展,并辐射到全国各地,世界各地。
为了充分发挥上海地区为舞台的中国食品市场的巨大吸引力,依托上海的区位优势,服务于全国食品企业,推动中国食品添加剂工业技术进步。用良好的组织形式在上海地区展示海内外食品添加剂产业所具有的服务优势,我们决定于 2008 年秋季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隆重举办“2008上海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特邀请各单位积极参与,共创辉煌。
为了体现我们全心全意为全体参展商服务的宗旨,本次展会的主办单位决定开通专业网站,实现对参展商的“一次参展,全年服务”的承诺,在展会后继续借助网络平台为参展商服务,展示企业风貌、产品信息及沟通供求关系。
■展会日程:
● 2008年10月18-19日报到、布展 ● 2008年10月20日上午开幕
● 2008年10月20日-22日展期 ● 2008年10月22日下午撤展
■办会宗旨:全力打造食品添加剂产品技术交流平台,倾情服务推动中国与世界食品工业进步。
■展品范围:
(一)食品添加剂: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用香精香料、复合食品添加剂等22大类食品添加剂。
(二)食品配料:淀粉、变性淀粉、淀粉糖、糖醇、食用油脂和油脂代用品、专用面粉、蛋制品、蜂产品、
酵母、低聚糖、蛋白质、果蔬及肉类冻干食品配料、各种馅料、调味料、香辛料、调味品、干果和果仁、乳制品、保健食品、动植物提取物、饮料浓缩液、腌制剂、大豆制品、速溶茶、功能性配料、可可制品以及甜食、休闲食品等28大类食品配料和食品。
(三)其它相关: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行业的生产和应用技术、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及其相关行业的干燥设备、粉碎设备、检测仪器、食品包装、材料、出版物等。
■组织宣传:
1. 为了扩大展会的影响,提高展会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专业人士前来参加参观展会,展览会组织单位拟与国内外50多种相关大众媒体和专业媒体进行合作,定期发布展览会信息或刊登展览会宣传广告,并采用新闻发布会、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扩大展会影响。
2. 通过展览会邀请卡、门票、会刊、专刊、参展商配套服务手册、展览指南、包袋等,包括发出20万张参观券向企业用户和业内人士进行宣传,引导参展、观展。如参展单位有具体要求,请和组织单位及时联系。展览会现场将由组织单位印制食品添加剂应用知识宣传册免费派发给观众,向社会公众普及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知识。
■参展费用:
展位形式 |
收费标准 |
展位内配置 |
9平方米(3×3)
|
6800元 |
三面围板,地毯,二只射灯,一张展桌,二把折椅,一块楣板,一个纸篓 |
12平方米(3×4) |
8800元 |
三面围板,地毯,二只射灯,一张展桌,三把折椅,一块楣板,一个纸篓 |
15平方米(3×5) |
10500元 |
三面围板,地毯,三只射灯,一张展桌,三把折椅,一块楣板,一个纸篓 |
18平方米(3×6) |
11800元 |
三面围板,地毯,四只射灯,二张展桌,四把折椅,二块楣板,二个纸篓 |
备注:1、国外参展厂商每9平方米标准展位收费2000美元 双面开口加收20%
2、室内光地36平方米起租,费用为660元/平方米。
3、凡参加过FIS展会的中外企业,展位优惠5%;研讨会提前申请排序的企业,优惠5%
■技术研讨会、产品发布会、业内专家现场咨询:
1.展览会期间,组织机构将与专业协会共同举办技术研讨会、产品发布会、食品添加剂相关法规介绍等专业活动。这是业内人士及客户进行技术产品交流,了解最新信息,进行市场调研、推动企业进步的难得机会。与会者包括特邀专业人士、销售商代表及重要客户代表。
2.企业研讨会每场2小时,收费人民币6,000元,组织单位提供会场、桌椅及扩音设备,并协助主讲单位邀请相关专业听众(请提前将交流内容概要寄往组织单位。)
注:公司信息或产品新闻发布费用另议。
3. 展览期间,组织业内专家为参展和参观单位人员现场答疑解惑
■会刊、入场券和现场广告发布:
本届展览会将精印会刊,除供观众和参展商领取外,在展览会结束后,组织单位将与全国各有关政府部门或行业系统配合,连网发放,以扩大参展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增加贸易渠道。会刊内容包括:展览目录、专题报道、公司简介、产品广告等。
会刊广告以16开彩色胶印(210mmX285mm),会刊广告刊登价格如下:
封面:20000元 |
封底:18000元 |
封二:10000元 |
封三:8000元 |
彩页:6000元 |
黑白页:3000元 |
文字说明:2000元 |
|
入场券和开幕请柬广告:
本届展览会将印制20万张入场券,入场券背面(95mm X 210mm)可作彩色广告,收费为RMB 4000元/ 万张。
展览会开幕请柬将印制1万张,请柬背面(180×90mm)可作彩色广告,收费为RMB 6000元/ 万张。
注:参展商需要提供所刊会刊和入场券或请柬广告的设计原稿并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设计稿交至组织单位。若需组织单位协助广告设计及制作,费用另议。
现场广告:
升空气球:4000元/个/展期; 拱门:5000元/个/展期; 外墙条幅:3000元/条/展期;
展商和观众入场胸卡吊带:4000元/千条/展期;
■展览服务:
1.组织单位将为参展商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力求使参展商得到周全、快速、便捷、满意的相应配套服务及现场服务。
2.展会期间提供24小时的展馆保安、清洁、管理工作。
3.提供参展商配套服务手册,详尽阐述解答有关参展事宜。
4.提供展览会入场卡、门票、研讨会或展览会指南,会刊等资料。
5.邀请业内知名公司前来演讲或参观,协助参展商和专业参观人士参加相关之论坛或研讨会。
6. 组织业内专家为相关产品、市场、应用、技术协作现场免费咨询
7.协助参展商举办各种研讨会,新产品发布会、各类促销推广活动。
8.协助参展商刊登广告及有关推广工作。
9.协助参展商办理展位特殊设计、布展、租用额外展具、电力、各种设备、聘请临时工作人员、翻译、礼仪小姐等事宜。
10.协助安排参展商的运输、报关等工作。
11.协助参展商及专业参观人士安排入境签证、住宿、旅游观光等各项事宜。
■专业资讯服务:
1.免费提供参展商展会门票及在展览会会刊上免费刊登参展商和产品之简介和索引。
2.免费为参展商在展览会网站作详细介绍,并进行友情链接。
3.面向企业用户,就产品品牌知名度、服务状况、用户具体需求、项目规划、采购意向等进行调查。问卷回收后的汇总分析后、形成的调查报告,将于会后免费赠送给参加此次展会的单位。
4.免费以列表数据库的形式,将企业用户需求信息分类定期提供给展商。
5.免费将市场调查报告和专题研讨会议报告提供给参展商。
6.免费向展商介绍媒体和提供业内专家咨询服务。
7.为部分参展商安排媒体专访并在合作媒体上刊登。
8. 展会结束后,参展商的有关企业产品资讯,,全年免费在上海食品添加剂专业网站上展出,并提供资讯更新服务
■报名参展程序:
1.参展单位在收到邀请书后可直接向组织机构提出申请,填妥参展申请表, 经单位盖章签字认可后邮寄或传真回组织机构。
2.在提出参展申请后7日内,将参展费用[50%(订金)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若参展单位7天内未支付定金、组织单位将不予保留其预订展位。余款于2008年9月1日前付清,否则组织单位将视其自动放弃参展。若在2008年9月1日之后报名参展的单位,须全额付清参展费用。
3.组织机构收到定金后,根据“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原则安排展位,并将随即向参展商寄送<参展服务手册>。
4.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在收到展台费用后,将安排寄发《参展手册》给参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