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主办"2012中国山东国际糖酒会"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经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厅字[2011]5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12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鲁发[2012]4号)精神,省政府对2012年以省政府名义主办的论坛、展会、节庆等各类活动进行了清理规范。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12中国山东国际糖酒食品交易会"进行主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控制以省政府名义主办的其他各类活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
(三)省政府主办的活动,省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分工酌情出席,对邀
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政要或前政要出席的,要严格按规定报批。
(四)以省政府名义主办的各类活动要注重实效,加大市场运作力度。
提高举办水平,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承办单位在活动结束后20日内向省政府提交活动情况总结报告
(五)以省政府名义主办的各类活动,一般不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
安排部署。各承办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组织有关单位参展参会,各地、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