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展单位:
为切实维护第13届国际果蔬-食品博览会的正常展示和交易秩序,严厉打击展区内的各类违法经营活动,根据组委会要求,请各参展单位备齐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经销代理授权书等原件或复印件。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均须加盖授权单位和参展单位的公章。实际参展展品与参展回执所申报展品内容一致,产品有正规包装(印有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布展期间,如因产品质量及包装等问题而被拒绝进馆所产生的损失,由参展商自行承担。根据展位规模合理布置展品数量,每个展位控制在6m3以内。
请各参展单位按要求积极配合,以便参展的顺利进行。
顺祝商祺!
国际果蔬-食品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