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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屠宰行业管理 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日期:2009-08-0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84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就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答记者问

  2009年8月1日,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近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介绍生猪屠宰管理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新成效。

  记者:《条例》实施一年来,各级生猪屠宰管理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完善了定点管理制度,充实了明确监督管理责任、加强肉品质量管理、规范屠宰加工活动、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内容,对于改善民生、强化行业管理、推进行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一年来,各级生猪屠宰管理部门和广大职工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条例》。2008年,商务部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国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同时,出台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切实贯彻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各级政府结合本地情况,制定了宣传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对执法人员和屠宰企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今年上半年,商务部联合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以打击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牌证、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肉、冷藏运输病害肉等为重点,组织了全国性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同时,还部署了打击制售注水肉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另外,针对部分地方出现猪蓝耳病等疫情的情况,部署加强屠宰环节监管,严防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三是启动“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放心肉”服务体系是全面贯彻《条例》,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一项系统工程。目前,在财政部支持下,已经确定了试点内容和试点省市,各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同时,我们正在制订《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3)》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的相关办法,近期将会出台,对优化行业布局进行全面部署。

  四是稳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各地正在按照《条例》“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要求,抓紧制定(修订)屠宰企业设置规划。同时,结合《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现有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换证。另外,各地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加强现有执法力量,全面履行屠宰监管职责。

  记者:目前,生猪屠宰行业产能过剩、布局不合理问题比较突出,下一步如何优化行业布局,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答:定点屠宰制度实行10余年来,成效非常明显。屠宰厂(场)已由10多万家减少到2.1万家。但是,产能过剩、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据测算,目前,全国生猪屠宰设计产能是实际屠宰量的1倍以上,一些省份甚至高达几倍。定点企业普遍“吃不饱”,行业整体利润率低下,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恶性竞争。另外,全国规模以上屠宰企业只占总数的9%,75%的定点企业仍沿用手工或半机械化屠宰,给肉品生产和消费安全留下隐患。目前,我们正在制订《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3)》,拟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大力优化屠宰行业布局:

  一是完善设置规划,优化行业布局。指导各地按照“严格标准、控制总量、加快集中、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的原则,统筹考虑本地区生猪养殖规模、交通运输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市场消费需求等因素,抓紧制订(修订)生猪屠宰企业设置规划,并适时做出调整,优化区域布局。

  二是严格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指导各地结合清理换证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条件,逐一审核屠宰企业。对不符合设置规划、达不到规定条件和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取消其定点资格或将其纳入小型屠宰场点管理,逐步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三是实施分级管理,遏制无序竞争。抓紧出台《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办法》,按照相关生产、加工、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等设备和工艺技术标准,以及屠宰规模、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等条件,推行分级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以跨区域流通的大中型现代化屠宰企业为主导,以面向本地市场的小型屠宰厂(场)为补充,梯次配置、有序流通的产业布局。

  四是支持屠宰企业做大做强,发展现代化经营与流通模式。支持屠宰企业以多种方式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低成本扩张,提高行业集中度。支持屠宰企业提高技术设备标准,延伸产业链条,扩大生猪养殖基地,提高冷链仓储配送能力,发展连锁销售网络,向订单生产、“公司+基地”、品牌化经营等现代经营模式发展,扩大“放心肉”的市场供应。

  记者:生猪屠宰是保证猪肉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如何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监管,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答:近年来,各级屠宰管理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度,保证了出厂(场)肉品质量安全。为适应食品安全法出台后的新形势,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大力加强屠宰环节监管:

  一是完善有关标准制度。继续抓紧修、制订各类标准规范,逐步将一些涉及肉品质量安全的推荐性标准升级为强制性标准,为加强监管提供依据。

  二是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设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屠宰监管技术支撑系统,实现对屠宰企业的远程实时监控,以及定点资格审查、人员资质认证、分等定级、日常监督、无害化处理、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积极推广建立覆盖屠宰、配送、批发、零售各环节的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进一步完善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调动社会和舆论力量参与监管。

  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将进一步推动地方整合、充实、加强现有执法力量,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实行专业化、规范化执法。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监督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查验、宰前停食静养、屠宰操作规范、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缺陷产品召回等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等制度。

  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屠宰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自律,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推定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培育一批诚信经营品牌。建立屠宰企业社会信用评价机制,推行信用分类管理。推动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形成生猪产业链条上的完整信用信息记录。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培养肉品检验、屠宰加工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等专业人员,实现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

  记者:近期,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启动了“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是抓好屠宰行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确保群众吃肉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这项工作已纳入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方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 “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保证肉品质量安全为主线,一手抓行业监管体系建设,一手抓行业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肉品消费安全水平。

  “放心肉”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完善定点设置规划,优化屠宰行业布局;二是健全监管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建设屠宰监管技术支撑系统,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建设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确保责任追究准确及时;五是引导大企业延伸产业链,扩大品牌肉市场份额;六是推动屠宰行业升级改造,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产品卫生和质量安全;七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为积极稳妥开展这项工作,将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逐步推进。前期,商务部已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山东、江苏、福建、湖北、四川、青岛、厦门、广州等10个省市作为试点地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全面铺开“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记者:搞好猪肉质量安全,需要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下一步在加强部门协作方面有何举措?

  答:目前,我国在猪肉质量安全方面实行分段监管的体制,即农业、商务、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工作。要确保猪肉质量安全,需要各部门在切实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协作配合,打造覆盖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我们准备联合有关部门下发文件,探索建立以下三方面机制:

  一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影响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的相关问题,切实加强对猪肉产销环节全过程监管,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二是按照工作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合作,构建覆盖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环节的完整信息链条和监测体系,共同推进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

  三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及时组织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猪、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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