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新疆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4家企业生产的100种食用盐进行了监督抽查,主要品种为精制盐、粉碎洗涤盐、日晒盐、低钠盐、钙强化营养盐、锌强化营养盐。抽查结果显示,食用盐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CCGF 121.4-2008《食用盐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及GB5461-2000《食用盐》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食用盐产品中的氯化钠、铅、砷、碘、亚铁氰化钾、氯化钾、镁离子、钙、锌、钡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被抽查产品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