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预防春季食物中毒的发生,天津市卫生局日前组织全市卫生(餐饮食品)监督机构对本市学校和托幼机构内食堂、餐饮单位及为学校配餐的供餐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其中发现问题的62家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1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学校和托幼机构内食堂、供餐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食品及其原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落实情况,食用油及生鲜肉采购使用情况,食品加工设备、工具等清洗保洁和加工场所的卫生清洗情况,以及食品加工过程、菜品留样和记录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并逐户查阅了食品安全承诺书、突发食物中毒时间应急预案,供餐单位A级资质证明及订餐合同,以及餐厨废弃物清运单位资质证明、清运协议及清运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