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1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许可管理工作,方便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管理,我司起草了《关于系列保健食品使用同一批准文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0年4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司。
联 系 人:余 超
电 话:010-88331108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信箱:yuchao@sda.gov.cn
附件:《关于系列保健食品使用同一批准文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