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1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保健食品许可工作,加强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的管理,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我司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局食品许可司。
联 系 人:郭海峰
联系电话:010-88331118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信箱:guohf@sda.gov.cn
附件: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