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联合公告2010年第64号

   日期:2010-07-0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37    

 

2010年第64号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建议,经科学评估,现决定有条件恢复进口加拿大30月龄以下牛的剔骨牛肉及工业用牛油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进口符合中国检验检疫要求的加拿大30月龄以下剔除完整脊柱和头骨、脑、眼、脊髓、扁桃体、回肠末端的剔骨牛肉及工业用牛油脂。

    有关检验检疫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食品伙伴网6月27日相关报道:

   
加拿大牛肉及牛油有望恢复对华出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