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勤报道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11日向各市下发文件,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
针对省内关于火锅店羊肉掺杂掺假的报道,省食安办下达舆情处置意见书,第一时间部署排查治理肉制品掺杂掺假行为,同时进一步对全省打击肉及肉制品违法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省食安办要求各地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相关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公安系统各级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队伍的作用;各地要联合执法,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任何食品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业户)坚决予以整顿,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责任追究到位;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过渡期,各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认真做好监管工作,对打击治理不力的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充分发挥各地、各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及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热线“96151”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宣传力度,确保奖金兑现及时、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