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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食药监局公布大米镉超标单位 问题大米已被禁止使用

   日期:2013-05-1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55    

    相关报道: 广州抽检餐饮环节大米44.4%镉超标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大米镉含量超标单位

    问题大米已被禁止使用

    ◆广州市太洋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大米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40mg/kg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堂大米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31mg/kg

    ◆广州市海珠区燕南飞美食店米粉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21mg/kg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第一食堂排粉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22mg/kg

    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 成希)5月16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了2013年第一季度广州市餐饮环节抽检情况。昨日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米及米制品的镉含量抽检(注:镉含量不合格,即镉含量≥0.2mg/kg),是在部分餐饮单位进行的针对性抽检,抽样量较少、抽样范围较窄,只代表局部、个别的餐饮单位米和米制品抽检情况,不代表广州市整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广州市太洋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大米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40mg/kg;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堂大米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31mg/kg;广州市海珠区燕南飞美食店米粉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21mg/kg;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第一食堂排粉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22mg/kg.

    该局表示,已对问题大米及米制品采取控制措施,禁止使用。根据抽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指导、督促其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食品原料采购控制要求,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将继续大力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抽检工作,确保为消费者提供放心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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