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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收回17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批准文号

   日期:2013-05-2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706    

    中广网北京5月20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通报,对17家发布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企业收回广告批准文号。

    按照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和八部委联合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2012年和2013年第一季度电视、报纸、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检测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数据显示,标识为甘肃青黛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的青黛美容宝胶囊等17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频次居高不下,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为加大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整治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省局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要求,收回企业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并对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人进行行政告诫、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背景

    4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总统局、中医药局等八部门联合部署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工作,决定从4月下旬至7月下旬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的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有关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医药广告信息、开办的各类专题类健康咨询节目、栏目。

    整治的内容主要有:广告内容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药广告,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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