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青海、吉林等地发生了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流向市场的情况后,农业部鉴于奶粉及其制品可以作为饲料原料,为了防范问题奶粉销往饲料生产企业,切实加强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部办公厅于7月11日发出明码电报《
关于加强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农明字〔2010〕第93号)》要求各地饲料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饲料中使用乳制品问题,强化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加强与卫生、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打击,对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查处,切实保障饲料质量安全。食品伙伴网获悉,各省市饲料管理部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在辖区围内组织开展饲料原料质量监管检查工作。
【相关法规】
关于开展饲料产品标签大检查的通知(农牧饲便函[2010]第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