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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局:药店卖奶粉并非要专营

   日期:2013-06-24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95    
   本报讯 (记者刘俊)上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9部门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政策成为热点,有网民吐槽如此管理“本末倒置”,“专柜”会引起新寻租。

  对此,上周末,国家食药监局在其官网上撰文澄清,有关措施并不是只能在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实施药店专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模式。

  食药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开展试点工作,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模式,因为“药店系统的管理规范、严格”,在流通环节有效保障了质量安全,“目前已经取得许可的商场、超市、食品店等经营者仍可继续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

  “目前奶粉因渠道而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并不太多。”资深乳业专家王丁棉昨日对本报表示,奶粉、牛奶对药物吸附能力较强,如无专门和专业的仓库存放,反而会有新的风险,“保证奶粉出厂、流通过程合格已经足够,奶粉监管的重心应该是在源头。”

  链接:“洋奶粉”:不会受新的分装禁令影响

  有媒体近日称,《意见》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而目前占国内婴幼儿奶粉市场前几位的外资品牌,均有分装生产方式。

  对此,多美滋的一位联系人告诉本报记者,从字面上看多美滋在中国的业务将完全不受影响的,“禁止的是在中国境内不做任何加工的奶粉分装行为。”美赞臣的联系人也称,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业务不会受新规定影响。

  一位刚刚听取工信部制订“双提”行动方案细节的大型国产奶粉负责人李孝(化名)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洋奶粉’进口的是奶粉的原料粉,它们到中国境内添加营养素后再包装成成品销售的行为是不会被禁的。”

  李孝说,上述措施主要是防止有厂家进口的本身已是奶粉成品、再在中国境内分装的行为,因目前中国对奶粉的生产环境要求非常严格,不能让不法分子以分装绕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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