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2010年8月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为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详见:质检总局关于征求《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0年7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1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该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