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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中秋节、国庆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日期:2010-09-2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32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

  一、选择良好的就餐场所

  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食品安全信誉度一般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单位的信誉度最高、风险度最低、安全条件最好,B、C级单位信誉依次降低,风险依次加大。有些地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在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监督公示牌,张贴笑脸、平脸、哭脸,向消费者动态公布近期的监督检查结果。笑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平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一般,哭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较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在两节期间积极参与“寻找笑脸、安全消费”活动,到信誉良好的就餐场所就餐。同时,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品中毒的发生。

  二、选择安全的菜肴

  消费者就餐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

  2.不吃河豚鱼、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河豚鱼体内含有毒素,其毒性比氰化钠毒性高1000倍,0.5mg即可致人中毒死亡。该毒素性质稳定,高温烹煮和盐腌均不能将其破坏,因此极易引发食物中毒。野生蘑菇从外观很难鉴别其毒性,其中,毒蘑菇的种类很多,所含毒素种类也不一样,食用后中毒表现多种多样。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误食,就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3.慎食海(河)产品。海鲜富含蛋白,易引起过敏反应,且海鲜宜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生食宜引发食物中毒,因此不要为了贪鲜而生食,要尽可能烧熟煮透再吃。烹调和调制海产品拼盘时可加适量食醋。对凉拌海鲜食品要清洗干净后置于食醋中浸泡l0分钟或100℃沸水中漂烫数分钟以杀灭副溶血性弧菌,螃蟹、蟛蜞、海蜇等水产品宜加醋调味杀菌,食前要反复冲洗。一些水产品如鳝鱼、甲鱼、河蟹等,只能活宰现吃,不能死后再宰食,因为这类水产品往往带有大量的致病细菌和有毒物质,死后会迅速繁殖和扩散,食用极易引起中毒甚至有生命危险。不买、不吃腐败变质鱼(鱼眼变红、鱼体无弹力或有异味)。

  4.慎食小龙虾。小龙虾往往携带一些细菌和有毒物质,也可能携带了大量的肺吸虫,如果生吃或吃半生不熟的小龙虾,不仅容易发生食物中毒,而且有导致肺吸虫病的危险。

  5.注意四季豆中毒。秋季是四季豆中毒的高发期。四季豆中含有皂素和红血球凝集素,皂素能产生溶血,红血球凝集素具有能使人类红血球凝集的活性,刺激胃肠道,吃了没有烧熟煮透的四季豆后易中毒。将四季豆烧熟煮透,这两种毒素就会彻底分解,不会中毒。

  6.注意饮食节制。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胰腺炎、胆囊炎,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三、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1.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接触大量的东西,会沾染多种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因此要养成就餐前(或吃东西前)正确的洗手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2.注意餐具卫生。就餐前要观察餐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经过清洗消毒的餐具具有光、洁、干、涩的特点;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往往有茶渍、油污及食物残渣等。现在,有些餐饮单位提供塑膜包装的套装小餐具,这些餐具是由集中清洗消毒单位清洗消毒的,应注意观察套装消毒餐具包装膜上是否标明餐具清洗消毒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电话、消毒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3.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在集中聚餐时,应配置足够的公用筷或勺,提倡用公筷、公勺,要尽量避免用个人使用的餐具在公用的餐盘中夹取食物或为他人夹菜。

  四、注意家庭聚餐特殊事项

  节日家中聚餐是我国的传统。家庭办酒席时,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鸡蛋要洗净蛋壳后再烹制,防止沙门氏菌中毒。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餐具和接触熟食品的用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操作要求。

  五、注重饮食权益法律保障

  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酒店取得联系,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卡、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吐泻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节日期间,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消费者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可向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fda.gov.cn),查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科普读物《安全饮食  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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