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3-07-0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sda.gov.cn/CL0004/32033.html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机编发〔2013〕29号)规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建成立,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了保证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工作有效衔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许可职能履行至2013年7月15日(含7月15日),7月16日起,省质监局不再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7月15日之前受理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仍由省质监局完成审批发证。
二、2013年7月16日起,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工作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办理。
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和餐具洗涤剂生产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仍由省质监局负责办理。
四、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事宜,自公告之日起,一律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示。
特此公告。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