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原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规定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对该名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2013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8月9日前反馈。
传 真:010-84027175
电子信箱:cm315keke@163.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年7月3日
2002年,原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规定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对该名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2013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8月9日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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