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09-1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102年4月30日FDA食字第1021301154號函修正
二、穀類及全穀定義如下: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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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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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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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類(grain)
(榖粒及榖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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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穀類(True grains):
包括稻米(rice)、小麥(wheat)、玉米(corn)、燕麥(oats)、大麥(barley)、裸麥(或稱黑麥) (rye)、高粱(sorghum)、小米(millet)、
薏苡仁(adlay, Job’s tears)、菰米(或稱野米, wild rice)、畫眉草籽(teff)、黑小麥(triticale)、非洲小米(fonio)、加那利子(canary seed)等。
仿穀類(Pseudograins):
包括莧米(或稱籽粒莧、穀粒莧) (amaranth)、蕎麥(buckwheat)、藜麥(quino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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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參考國際間對穀類之相關定義。
不認定為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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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穀
(whole grain)
(全榖粒及榖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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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混合果皮(糠層、麩皮)、胚芽、胚乳,並符合全穀之定義中,如果整顆穀物經過破碎、粉碎、磨成細粉,或成片狀,但保有與原來穀物相同比例的內胚乳、胚芽和麩皮,始得稱為全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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