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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大牌奶企操纵价格内幕 经销商降价便遭罚

   日期:2013-08-08     来源:新华网北京    浏览:97    
   新华网北京8月7日电 (记者韩洁、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日宣布,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美素佳儿)、恒天然等6家乳粉生产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约6.7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
 
  这些大牌奶企是如何操纵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奶企“知法犯法”向消费者攫取高额利润的“底气”何在?透过天价罚单,今后如何高举《反垄断法》利器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新华社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操控价格手段多样 经销商降价便遭罚
 
  说一套,做一套合同中声明建议零售价只具有参考意义,绝不会强制下游经营者执行,但实际管理中对低于建议零售价销售的经销商给予警告、威胁终止合作、限制或停止供货等一系列惩罚手段。
 
  随意扣减返利凡经销商不“完全遵照”公司价格政策,便拿不到销售返利。
 
  动辄停止供货“贵司二三段奶粉低价海报行为已扰乱我公司市场行为……”当发现经销商擅自打折促销时,一家涉案企业发出了停止供货警告。
 
  “除了上述操控价格手段,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涉案企业采用合同约定、直接罚款、变相罚款等其他手段控制下游经销商涨价,这些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也是导致目前大牌奶粉价格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说。
 
  由于乳粉企业对下游经营者的严格控制,使得下游商场、超市、电商等经销商无法通过价格竞争获得利润,很多经销商也向涉案企业要求高利润保障,致使销售渠道费用高涨,也是推高奶粉价格的一个重要原因。
 
  统计显示,我国配方乳粉的渠道费用占比高达20%至40%,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4%至14%的情况。
 
  涉案企业明知故犯 不正常高价底气何在?
 
  “跟零售商沟通价格时,不建议用书面沟通,给对方留下文字证据。根据《反垄断法》,供应商不得控制市场价格,所以我们要非常谨慎操作。”这是一封被截获的涉案奶企邮件,表明一些涉案奶企对操控价格系明知故犯,知法犯法。
 
  许昆林说,在调查过程中,大部分企业还是能够配合反垄断机构调查的,也有个别企业不太配合,不愿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态度恶劣,致使执法人员的调查受到阻碍。比如在对上海一家涉案企业的调查过程中,调查组早上9点进企业,直到晚上8点多才提取到少部分资料,相关业务负责人始终拒绝调查。
 
  “这些企业清楚知道其价格垄断行为可能会遭受的巨额罚单,故有的企业故意隐匿资料、提供虚假材料、知法犯法,给执法增加了很大困难。”许昆林说。
 
  中国社科院教授王晓晔说,涉案企业敢于知法犯法,底气来自被垄断的市场。由于国内奶粉企业尚未成长起来,巨大的市场需求让很多外资奶企自我感觉良好,而消费者对洋奶粉品牌信任度也高,消费者的追捧也使得涉案企业屡屡提价更有底气。
 
  许昆林说,涉案企业不正常地维持了乳粉较高的销售价格,使消费者承担了乳粉的高价,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调查证明,在正常的市场竞争下,消费者本可以买到更低价的产品,而涉案企业不正当地剥夺了消费者购买低价产品的机会和权力。”
 
  高举反垄断利器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9家乳粉企业涉案,处罚程度却存差异。合生元最高被罚上一年度销售额的6%,而惠氏等三家企业则免于处罚。
 
  “这次处罚幅度的差异性,是反垄断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积极表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说,《反垄断法》规定,对垄断协议可以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这就赋予了执法机关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以更好地实现执法目的。
 
  “我们罚款的依据主要看三方面,违法情节、配合调查以及整改情况。处罚轻重主要看企业是不是率先降价,是不是主动配合调查。”许昆林说,《反垄断法》很看重调查对象的态度,鼓励主动整改,对第一时间提供证据的企业会予以轻罚。
 
  对于此次罚款的额度,王晓晔认为,约6.7亿元的规模是“破天荒的”,创下我国反垄断史上的最高罚款纪录。
 
  今年1月4日,发展改革委宣布,韩国三星等6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被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同年2月22日,茅台和五粮液公司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分别被依法处以2.47亿元、2.02亿元的罚款。
 
  “这次处罚,加上今年以来发展改革委查处了三星、茅台和五粮液等企业价格垄断大案表明,我国反垄断机关对价格垄断不法行为查处力度在加大,对其他行业和企业是个警示。”王晓晔说。
 
  “未来对涉嫌价格垄断企业的处罚力度一定会一次比一次大。”许昆林说,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坚决向一切操控价格的垄断行为说“不”,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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