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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斤病死猪肉背后利益链:流向饭馆超市和高校

   日期:2013-08-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浏览:62    
   暗藏农家院屠宰 通过合法批发市场 进入超市和高校食堂———
 
  一年3万斤病死猪肉进入市场,流向高校食堂和市民餐桌。其间,没有一家监管部门发现。直到有市民举报,这条地下利益链条才逐渐浮出水面。
 
  昨天,海淀法院对李红河、邸军坤等六名“黑”肉贩收购制售病死猪肉案进行了庭审,由此揭开了病死猪从屠宰到销售的乱象。
 
  “我不吃。”当法官提问是否会吃自己销售的病死猪肉时,被告之一的李红河回答得很坚决。
 
  源头
 
  猪场淘汰的病死猪
 
  昨天上午10时50分,随着审判长“提被告人”的命令,五男一女6个“毒肉贩”被法警押进海淀法院大法庭,上百名北京市民旁听了此案审理。
 
  6名被告人中,吕江永、李红河、邸军坤、杜康、王新阔都是河北老乡,李榜章则来自河南。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六人都表示没有异议。
 
  专门负责收购病死猪的王新阔曾供述,他送到吕江永处的病死猪都是猪场淘汰的病死猪,小猪五六十元一只,大猪一两百元一只,还有的是他从路边捡的死猪。而在昨天的法庭上王新阔又否认了自己的供词,声称这些死猪来自于自己的猪场。
 
  屠宰
 
  农家院内偷宰杀
 
  据第一个单独受审的“毒肉贩”吕江永交待,他2011年7月租下房山区侯庄子村的一个院子,开始干屠宰病死猪的勾当。病死猪都是王新阔和其父亲王保华给他送上门。送来的猪有的是病猪,得的什么病他不知道,有的送来时就是死猪,怎么死的他也不知道。就知道这些猪非常便宜都没经过检疫。生猪收购六七元一斤时,他收这些猪只有每斤一两元钱。行情好时每天能卖四五百斤,平均每天也卖300斤。
 
  他雇用了一个工人帮他杀猪,因为没有检疫证明也没有生猪屠宰后的“红印”,他们杀完猪后都将猪皮剥去。
 
  渠道
 
  合法市场里卖病死猪肉
 
  吕江永称,一年多里他收购屠宰病死猪获毛利10多万元。如果按照平均每斤猪产品3元计算,一年多里至少有3万多斤的病死猪肉流入了北京人的餐桌。
 
  据曾在锦绣大地批发市场卖猪肉的李红河供述,2012年春节左右,他开始从吕江永处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每个月差不多3000斤左右,市场猪肉价格每公斤17元左右时,他销售的病死猪肉卖到每公斤13元。他共得销售款15万元左右,到现在挣了有2万多块钱。杜康买过有两个多月,1000斤左右,价值8000元左右。
 
  在锦绣大地售卖病死猪肉的女子邸军坤称,她与丈夫从2012年2月开始,从吕江永处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病死猪肉,平均每月1500斤左右,从吕江永那儿总共进了58000余元的货,从中获利大概2万余元。
 
  终端
 
  流向饭馆超市和高校
 
  邸军坤称,由于他们卖的“没皮的肉”都是病死猪肉,所以一般都是半夜去进货,早晨五六点钟就卖给了前来买肉的饭馆、超市和早点摊等。病死猪肉没有皮,怕被顾客怀疑所以他们都是切成块卖,或者绞成肉馅销售。
 
  杜康供述,他进的病死猪肉直接销售给了一家饭店,还有的送到饭馆、小饭摊等。他们都知道卖的是病死猪肉,就想多挣点钱。
 
  某超市摊主江某称,其从锦绣大地97号摊位购买过“便宜肉”,放在自己在超市的摊位出售。何某证实,其从李红河那里购买的“便宜肉”都卖给某大单位的食堂了。
 
  另据《新华视点》报道,这些未经任何检验检疫的病死猪肉甚至被端上了北京邮电大学餐饮中心新食堂惠风餐厅的学生餐桌。2012年5月开始,何某经营的公司向惠风餐厅供应五花肉和肉馅,而这些肉均是锦绣大地批发商田某提供的病死猪肉,而田某则是吕江永的另一个“大客户”。
 
  文/本报记者 李罡
 
  摄影/本报记者 汪震龙 制图/王慧
 
  反思
 
  病死猪肉进入高校暴露监管漏洞
 
  高校食堂向来是食品卫生的“重地”,各高校食堂一般对食品原材料都有严格的检验制度。然而,这些病死猪肉又是怎样“检疫合格”后进入大学食堂的呢?
 
  “检疫票”反复使用 检疫制度被架空
 
  一般生猪屠宰后进入市场销售,必须由动物检疫机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而猪肉上面也要盖检疫章。一般检疫票是“一猪一票”,每张票有编号,分割出来的每块猪肉也都有相对应的编号。“但事实上经常是一张票被反复使用,无论是市场管理人员,还是餐饮机构,都没有多少人认真去看。”一位办案警官说。
 
  而这个漏洞为病死猪肉“裸奔”大开方便之门。据介绍,李红河和田某也从正规渠道进货,他们就拿着正规的检疫票,交给“下家”以应对进场检查,而很多市场和餐厅根本不会细看这些“张冠李戴”的检疫票。
 
  分段监管缺少行政立法规范
 
  事实上,我国对猪肉生产的监管是分段监管,每个环节设置相应的监管部门,涉及动物检疫、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多个职能部门。
 
  办案人员表示,从这个非法屠宰点的设立、病死猪肉贩卖,到病死猪肉流入市场直至进入老百姓餐桌,没有一家监管部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办理过类似案件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硕蕾表示,食品安全法颁行以来,各级政府均成立“食品办”作为流通领域食品的协调管理机构,但因缺少相关行政立法规范,目前,全国范围内对于“食品办”这一特殊职能单位的设立方式还很不统一。
 
  据了解,2011年年底,京津两地公安机关曾查处一起含“瘦肉精”猪肉的非法屠宰点,数吨“问题猪肉”流入北京市场,而其中一个市场就是此次涉案的锦绣大地猪肉批发市场,这家为北京许多早市、农贸市场供货的批发市场在监管上的漏洞可见一斑。
 
  据新华社
 
  危害
 
  病死猪肉含有4种病毒
 
  公诉机关出示的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显示,从吕江永等处查获的上千公斤病死猪肉中,检测出了包括“猪狂犬病”在内的4种病毒。
 
  庭审最后陈述阶段,“毒猪肉”贩子吕江永低着头说:“我对给北京市民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站在被告席中间的女“毒猪肉”贩子邸军坤哭着说:“法官我想早点回家去抱抱我的孩子。”
 
  “我就问你们一句话,这种肉你们自己吃不吃?”庭审最后该案审判长张鹏(微博)法官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大声问6名被告人,6人异口同声道:“自己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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