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受倪氏兄弟邀请外出就餐,席间兄弟俩与邻桌发生冲突,朋友回家后,留在原地的李先生却被邻桌殴打致死。事发后,李先生的妻女将倪氏兄弟告上法庭,索赔43万余元并要求赔礼道歉。昨日,朝阳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倪氏兄弟自愿补偿死者家属两万元。
去年9月,李先生和朋友受倪氏兄弟邀请到一家烤串店吃饭喝酒。席间倪氏兄弟遇到素有矛盾的同行郭某,双方对骂起来乃至动手。倪氏兄弟回家后,李先生和朋友继续在此喝酒,不承想帮助郭某出头的李亚民纠集多人持棍棒、板凳等物回到该店,追打李先生及其朋友,李先生颅脑受伤致死。今年5月,李亚民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其余3名伤人者也分别获刑6年至15年不等,法院同时判决四名被告人赔偿连带赔偿死者家属6.8万余元,李先生的妻女不服已提出上诉。
李先生的妻女认为,李先生的死亡是由倪氏兄弟的滋事行为引起。李先生的死使她们遭受重大创伤,精神压力大致无法正常工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倪氏兄弟口头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43.9万余元。庭审中,倪氏兄弟认为李先生死亡的实际致害人是李亚民,与他们无关,二人愿作一些经济补偿,但拒绝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李亚民等人的追打行为是造成李先生死亡的根本原因,倪氏兄弟在李亚民实施侵害行为时已离开现场,对李先生之死亡并无过错,也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李先生妻女要求倪氏兄弟承担侵权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倪氏兄弟当庭表示愿意向李先生妻女支付一定补偿,基于自愿原则,法院不持异议并予以确认。(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