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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鉴:美德日三国如何进行有机认证

   日期:2013-08-2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106    
     梁钟荣;黄勇浩
 
    本报记者  梁钟荣
 
    实习记者  黄勇浩  深圳报道
 
    虽然有机农业的"祖宗"是中国,但是在有机农产品的认证上,中国却远落后于欧美这些"学生".
 
    中国的有机农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但至2003年,国家才颁布《认证认可条列》,使有机产品的认证走上规范化。而早在31年前,英国"土壤协会"就在国际上率先创立了有机产品的标识、认证和质量控制体系。
 
    不少有机农业发展迅速的国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先后建立起了相关的法律法规。1990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有机食品生产条例".1991年,欧盟委员会通过欧盟有机农业法案(EU2092/91),随后在欧盟的15个成员国实施。
 
    现行的很多认证标准,则是在2000年后颁布的。2001年4月,日本开始执行有机农业标准JAS(Japanese Agricultural Standard)。2002年10月21日,美国正式开始执行有机农业标准NOP(National Organic Program),使用"USDA Organic"作为包装的认定标志。各国都对有机产品的认定做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
 
    良食网CEO唐忠告诉记者,随着2012年7月1日有机新规的实施,中国在有机食品的认证标准上已与世界接轨,甚至更加严格,"但在施行和监督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高门槛和认证难
 
    给经过认证的有机产品贴上有机标志,是许多国家对有机产品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在中国,想从生产其他产品到有机产品需要有三年的转换期。美国也规定,土地上的有机农作物在认证前,必须停止使用禁用物质3年。如果在德国,由常规农业转为有机农业生产,必须经历2至3年的过渡期。而在日本,即使是新开垦地、撂荒地,也需至少经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有机农业认证书。
 
    而后,作为有机食品世界里的重要一环,只有通过认证机构的认证,有机产品才能真正获得承认。
 
    在美国,有机认证机构大致分为二类,需要得到美国农业部审批。一类是官方机构,主要是指经美国农业部认可并获得授权,开展有机认证的各地方州(县)一级的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第二类是非营利组织和私人部门,如著名的CCOF(加州有机农场组织,california certified organic farmers)和OCIA(美国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Organic Crop Improvement Association)。认证工作包括视察农场耕地与加工设施、详细的记录保存,以及定期检测土壤和水。
 
    在日本,县、市分别申请、成立农林水产省授权的登记认证机构,实施有机食品的检验和认证业务。登记认证机构必须接受农林水产省审查,满足基准机构的,农林水产省大臣给予认可并登记,确定实施登记认证业务,对农户等的申请者是否符合认证基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德国则是采用市场化的认证机构,经过激烈的竞争,原有的50多家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现在已经降至23家,均是经政府确认的私营企业。德国对认证机构的要求非常严格,认证机构的认证必须符合ISO标准。
 
    严格的标志使用和监管
 
    美国对有机农产品有严格的认证要求,不能随便将"有机"冠在商品上。美国不对获证产品强制使用国家标志和认证机构标志,但上市的获证有机产品,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标明认证机构的名称。
 
    美国还根据有机成分占产品的100%、≥95%、≥70%,将有机食品的标签依次分为"100%有机"、"有机"、"有机成分制造"三种。对于有机成分占其质量不到70%的食品,可以列出各类成分,但是不可以在包装袋上贴有"有机"字样的标志。这有点类似中国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分类。
 
    日本则明确规定,未经有机认证,不允许在产品包装物标识"有机--"、"有机栽培--"、"--有机"、"有机栽培"等字样。
 
    另外,根据日本2001年4月1日实施的有机农产品表示法,符合JAS基准的商品包装袋和农产品必须贴有机JAS标识。
 
    德国于2002年2月正式启用新的、统一的有机标志--生物标志,只要符合《欧洲有机法案》的有机食品,都可以使用生物标志。
 
    而拿到了认证,也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各国都对认证后的企业生产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监测体系。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认证机构应当每年对获证组织至少实施一次现场检查。此外,还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每年至少对5%的获证组织实施一次不通知的现场检查。
 
    德国则规定,有机农业企业每年要接受1次严格检查。这个工作由有机农业监测机构承担。监测机构与有机农场主或企业实行双向选择,签订检查合同,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除此之外,有机农业协会也要对其会员企业进行检查。
 
    日本的有机产品的企业在认证之后,仍要定期接受登记认证机关的抽检,对于不符合JAS基准的,取消其有机产品生产资格。
 
    美国则建立农产品分品种的全国性专业机构、分区域的大区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加强对有机农产品的准入监管。同时,各州也建立州级农产品检测机构,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产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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