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连云港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连卫监督〔2013〕23号
【发布日期】 2013-08-2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lyg.gov.cn/art/2013/8/23/art_3081_525472.html
各县(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计划的通知》(苏卫监督〔2013〕18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13年连云港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请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任务。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