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的“死猪生意”8个月“无人察觉”
一头头病死猪送上门,在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乡间作坊非法加工,再一车车将切割、包装好的死猪肉拉往外地加工销售。在安徽省萧县青龙镇,这样一个病死猪肉收购、加工窝点生意持续红火了大半年,直到公安机关的一次日常巡查才被发现。
据了解,从事这一病死猪肉加工的是34岁的管楼村村民管某,因搞养殖亏损,在外地打工学会了“收死猪”的门道。去年6月,管某返乡与邻居合资,从周边农户、养殖场收购病死猪转卖牟利。年底又发展成收购、屠宰一体,生意愈发“红火”。
从走村串户收死猪,到有人主动送死猪、雇人加工死猪、一车车往外运死猪肉,管某的“死猪财”越发越大,却一直“生意平安”、无人查处。直到萧县警方在公安部部署的全国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摸排发现线索,才端掉了这个黑窝点。
“当时满院子堆的都是死猪,大多是高度腐烂,臭气熏天、苍蝇乱飞。”办案民警介绍,管某雇来的几名男子正系着围裙对死猪剥皮、切割,现场查扣整猪及加工好的猪肉、猪骨近4吨。
管某的生意“购销两旺”,即便在警方讯问时,还有人电话求购600斤猪肉,要求当晚送到相邻的濉溪县。顺藤摸瓜,警方又在安徽萧县临近的河南永城和山东聊城追踪查获两个规模更大的收购制售窝点,现场查扣的病死猪肉增至15.3吨。
据介绍,管某等人在周边县市的养殖场和农村低价收购病死猪,剥皮加工后,将肉卖给黑心商贩制成熟食,这些食品已销往皖苏豫鲁4省9个市县。
监管部门集体失灵,均“没发现”
根据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畜牧检疫、商务、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城管7个部门,直接负责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还有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
这起案件中,收购、加工时间长达8个月,流通范围涉及四省9个市县,这些监管部门为何集体失灵?
对病死畜禽,国家要求严格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无害化处理。负责巡查、处置、统计病死畜禽的是畜牧检疫部门。
但记者从萧县青龙镇动物检疫站了解到,他们采取的是“被动监管”方式:“有病死的猪,都是养殖户打电话过来,我们过去处理。”该站防疫员吴义强称,因为管某收的是死猪,不可能送检,检疫站“没听说”,所以“也没发现”。
负责查处私屠窝点的是商务部门。“可能是管某家太隐蔽,我们的监测没发现。”萧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平时的精力主要放在正规的生猪定点屠宰上,“收购病死猪私自屠宰算是个新现象。”但据了解,去年青龙镇就查处过一起类似案件,销售病死猪肉达五六年之久没人管。
检疫部门“没听说”,商务部门“没发现”,病死猪肉经黑心商贩加工,就此进入流通销售环节。但这一最后关口为何没把住?
工商部门称他们负责检查超市,病死猪肉主要做成卤菜,而卤菜摊归卫生部门管。卫生部门则称“机构改革了,这块职能我们已经交出去不管了”,拒绝采访。还有部门说:“本地没发现,应该都流到外地去了。”
办案人员介绍,犯罪嫌疑人不直接卖病死猪肉,而是放入添加剂、淀粉制成熟食,市场监管人员的“目测法”难以识破,主要销往监管更加薄弱的农村市场。“但监管部门如果认真查验卤菜摊的原料供货单据,还是能发现问题。”
专家称,对疏漏失察、营私舞弊行为,应强化问责
在采访中,萧县多个监管部门表示,病死猪肉问题原因在于“职能重叠、部门打架”,表示“等今年底机构改革了就好了”。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院长江德元认为,机构改革将进一步理顺行政体制,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但并不能包治百病。体制理顺后如果仅仅是职能集中,新瓶装老酒,能否彻底改变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还要打个问号。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正林分析,许多食品安全问题都是由于监管机构执法不严甚至腐败造成的。机构改革虽然避免了多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为落实责任制创造了条件,但执法不严甚至腐败的问题却是机构改革本身所不能解决的。
近期各地查处的多起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案件,暴露出多种形式的执法腐败乱象。山东某地基层检疫员不对畜禽实地检疫,以每份3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倒卖检疫出境证明。福建某地工作人员林某、吴某本该负责处理病死猪,却为了非法牟利,供应给肉类加工厂,致使近40吨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目前,国家启动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相关专家认为,要改变相关监管部门“重审批、轻监管”、“有利抢着管,没利让着管”等现象,必须强化问责,通过对疏漏失察、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等行为的惩处,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此外,切实执行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相关规定,是堵住病死猪肉爬上餐桌的源头性措施。
目前国家虽然出台了病死猪肉的相关补贴规定,但补贴额度与病死猪肉的处理成本相比仍然差距较大,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对病死猪肉的财政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造成地方政府、养殖户等对处理病死猪都没有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