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长洲区工商局向公安机关移送了一件案值58176.00元的仿冒红牛饮料产品商标侵权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红牛”品牌商品的形象。
2013年8月16日,梧州市长洲区工商局接到红牛公司打假人员的举报,称在梧州市红岭路5号超红岭货物运输服务站的某物流服务部有一批涉嫌侵犯“红牛”注册商标的商品,需要工商部门去查处,维护其公司的权益。该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立即赶赴现场,经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该服务部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服务部门口正在卸货的货车上有101个没有任何字样标识的大纸箱。经检查,每个大纸箱内有4件外包装上标注“红牛、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等图形、文字的红牛饮料产品。经红牛公司打假人员现场鉴定,上述“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均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产品,系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将此批饮料予以扣押。
红牛公司打假人员表示,这次查获的假冒“红牛”与真红牛罐体基本一致,差别只在于饮料罐的面部、底部和瓶身下方印刷的字体标识上:假冒红牛的品牌标识字体比真红牛粗,且模糊,而真红牛的底部光亮,生产日期与批号字迹也清晰、紧凑,假红牛底部明显暗沉、字迹模糊,有的甚至内外批号不一致。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仔细辨认,一旦怀疑买到假货,应保存好购买凭据和商品,立即向工商部门举报。
据悉,此件假冒“红牛”案件的货主一直未露面,工商部门查扣404件共9696罐假冒产品,案值大58176.00元,目前该案已由长洲区工商局移送到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