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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工商“四加强”清除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障碍”

   日期:2013-09-17     来源:富宁县工商局    作者:陈道银    浏览:120    
     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文山州工商局关于加强2013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州、县食安委的工作部署,在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富宁县工商局认真立足本职,紧紧围绕食品安全这个大局,在节前就积极采取“四加强”等措施加强食品市场监管,提前清除“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障碍,为广大群众营造了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为抓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在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后,该局当即召开局务会议,第一时间把《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并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各机构负责人为“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大家要提高对“两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维护本辖区食品安全的重要职责。各相关职能股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提高监管覆盖率,消除监管盲点,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二是加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执法。工作中,该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地县情实际,针对中秋、国庆食品消费的特点,进一步加大“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主要突出以月饼、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县城城区、农村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是加大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和月饼生产加工点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监督月饼等节日食品经营者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台帐登记制度,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月饼等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到消费环节确保了“两节”前的食品消费安全;
     
     三是加大抽检力度,确保质量安全。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在中秋节前,该局就组织开展了对月饼、鲜肉、粉丝等食品的抽检工作,实现了月饼等节日食品从生产、销售到消费环节的全程监管;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是食品消费集中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敏感期、易发期。因此,该局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速。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和农村“一会两站”的消费平台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同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努力将食品安全隐患降到最低限度。
 
     截止目前,在开展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2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7台次,共检查各食品批发市场、商场、集农贸市场、农村食杂店、月饼加工点、月饼专卖店及校园及周边食品商店等1218户次,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共依法查处食品违法经营案件2起,罚没款1.3万元;共查获收缴各种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1092(包、瓶等);开展“两节”食品快速检测一次共3个品种6组,检测合格率为100%。全县流通环节“两节”食品市场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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