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宁食安委办〔2013〕3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njh.gov.cn/html/jgzn/2013/05/081549158158.shtml
各区县食安办、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雨花台区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2]11号)精神,规范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市食安办、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南京市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营业执照审核工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食安办 南京市工商局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