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在网上公布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而该意见稿一大亮点在于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记者了解得知,征求意见稿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地域管辖作出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征求意见稿指出,发现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有客观的违法事实、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内及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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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学校食堂竟也开始分A、B、C等级!昨日记者参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教育厅组织的食品安全督导,得知学校食堂正在推进量化分级管理。"截至8月30日,各地已量化公示的学校食堂17416家,其中A级774家、B级7484家、C级9158家。A级学校食堂一年不少于1次、B级和C级学校食堂一年不少于2次检查频次。"该局介绍说。以昨日督导的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食堂为例,据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和校方介绍,每年均实施多次检查、自查,校方表示,该校食堂近一年来投诉减少且没有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涂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