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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工贸”为名称行业用语的企业可否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批复(闽质监食〔2011〕234号)

   日期:2013-10-11     来源: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113    
【发布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闽质监食〔2011〕234号 
【发布日期】 2011-05-1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jqi.gov.cn/xxgk/tzgg/201105/t20110519_89181.htm
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名称有关事项的请示》(宁质监监〔2011〕159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工贸’作为名称行业用语的经营范围应含有生产性项目”的意见,以“工贸”为名称行业用语的企业可以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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