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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处康爱斯螺旋藻片等假冒保健食品的通知(豫食药监办〔2012〕78号)

   日期:2013-10-12     来源: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122    
【发布单位】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豫食药监办〔2012〕78号
【发布日期】 2012-04-05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da.gov.cn/CL0566/9943.html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省辖市卫生局: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鱼油保健食品督检查的通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以豫食药监察〔2012〕57号和豫食药监稽〔2012〕59号文件转发你们,要求对有关以螺旋藻、鱼油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开展监督检查检测。经核实,标示为“澳奈斯绿色经典牌螺旋藻片”、“鸿洋神螺旋藻”、“康爱斯牌螺旋藻片”、“安利鱼油胶丸”、“睿得利鱼油胶丸”、“欧丽来罗麦牌鱼油软胶囊”的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标示为福建省幸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幸福来牌螺旋藻片(康特力斯)”、批号为20111214的保健食品,铅、砷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限量规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查处康爱斯螺旋藻片等假冒保健食品的通知》(食药监办〔2012〕41号)和《关于报送康爱斯牌螺旋藻片假冒保健食品等查处情况的通知》(食药监办函〔2012〕13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以上假冒保健食品立即查封、扣押,深挖严查制售假冒源头,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发现以上重金属含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保健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
 
  二、对以上监督检查和处理情况从即日起实行日报制度。请你局指定专人负责汇总行政区域内的查处情况,并于每日10时前将前一日的汇总情况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汇总后上报国家局。
 
  稽查局联系人:任锐龙
 
  电话:0371-63280212(传真)
 
  邮箱:hfdabhjc@163.com
 
  食品安全监察处联系人:牛晓钢
 
  电话:0371-63280241    传真:0371-63280251
 
  邮箱:shipinchu@126.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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