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指控,2010年11月至2012年3月,没有医师资质的黄某在房山区一小区内租了一楼单元房,开了一中医按摩店。2011年5月16日,胡女士因关节疼痛到黄某的按摩店就诊,黄某自称是祖传中医世家,为胡女士针灸。针灸期间,黄某说胡女士的肺有问题,必须通过针灸,并吃自己的“祖传配方”药才能好,若不及时救治,以后会发展成为肺结核。黄某称肺结核传染性较强,胡女士的丈夫和女儿也应服用自己的药,吃药和针灸同时进行,每人费用8000多元。
为打消胡女士疑虑,黄某称当时正推广自己的中医按摩,药是免费的,年底就会将交的钱退回去。胡女士与家人商量后,向黄某缴费25000元,并将丈夫和女儿带至黄某的按摩店治疗。胡女士一家在黄某的按摩店治疗到9月份,黄某称3人病已经痊愈,年底退费。
此外,黄某还称自己开新诊所缺钱,又骗取胡某30万元,年底一并归还。到了年底,胡女士多次催要,黄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
黄某如法炮制,多次从药店买回“参鹿补虚胶囊”冒充自家“祖传配方”药,以红花油勾兑酒精冒充“神仙药水”,以收取预付药费为名,骗取李某、王某等16人,27万余元。(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