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我部于2008年底组成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家委员会,从2008年底至今,根据既往发现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并在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认真研究,我部先后发布了五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下称《名单》)。近日,为了方便名单的使用,我部将五批名单汇总后予以集中发布。
《名单》的制定与公布,是为了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各相关监管部门和全社会更加有针对性地及时发现和整治违法添加行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的精神,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一是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要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三是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环节的系统排查,凡发现企业存放、私藏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化学品或可疑物质,要及时调查送检。
食品安全监管要重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注意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目前已列入《名单》中的个别非法添加物需要进一步完善检测方法。此外,《名单》以外的其它非食用物质或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一旦发现,也应及时报告卫生部。我部将进一步研制方便、快速、准确的检测手段,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