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市环境监察总队重点对餐饮集中地和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进行了抽查,共抽查203家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发现有35家餐饮企业或单位食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已依法进行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记者了解到,上述单位主要环境违法行为有四类:一是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二是净化设施维护清洗不到位,致使油烟净化器处理效果低下;三是装置密封不严或使用不正常,导致部分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四是故意不使用净化设施,导致净化设施闲置油烟直排。 (记者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