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预告“不适合儿童长期食用之食品广告及促销管理办法”草案,只要食品脂肪占总热量30%、糖或饱和脂肪占总热量10%、每克固体或每百毫升液体反式脂肪在0.3公克以上、及每大卡含钠量1毫克以上,都不得于儿少频道广告。
台当局“卫福部”估计,目前台湾约有14个电视少儿频道播出此类广告,可能会受影响。以零食、饼干业者影响最大;快餐业者贩卖的汉堡、薯条,或便利商店的便当,若营养成分不符合这项规定,也不得在少儿频道上播出。
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预告“不适合儿童长期食用之食品广告及促销管理办法”草案,只要食品脂肪占总热量30%、糖或饱和脂肪占总热量10%、每克固体或每百毫升液体反式脂肪在0.3公克以上、及每大卡含钠量1毫克以上,都不得于儿少频道广告。
台当局“卫福部”估计,目前台湾约有14个电视少儿频道播出此类广告,可能会受影响。以零食、饼干业者影响最大;快餐业者贩卖的汉堡、薯条,或便利商店的便当,若营养成分不符合这项规定,也不得在少儿频道上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