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44岁,浙江青田县人。2009年12月,叶某与朋友在金华合股开了一家进出口公司,与宁波某粮油公司签订进口代理协议,进口加拿大某品牌食用油用于销售。
本来指望着赚大钱,没想到因经营不善,数万升食用油大量过期或者即将过期。而且在运输过程中,有部分油品的包装损坏了。
为了卖掉这些过期的食用油,在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叶某在2012年6月中旬租赁了青田县某村的一个仓库,买了灌油机、喷码机、擦拭溶液等工具,雇了工人重新灌装食用油及擦涂、更改食用油。
2013年2月19日被青田县工商局当场查获。
该案涉案总金额达160万元余元,其中已经销售的食用油25200升许、食用油礼盒70个、菜籽油20箱,分别销售至宁波、金华、大连三地,涉案金额59万余元;被扣押的待销售涉案菜籽油40114升、大豆油571升,涉案金额101万余元。
日前,青田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叶某等三人提起公诉。(通讯员 青剑 青法 本报驻衢州记者 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