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食品安全引发的社会关注一直是焦点话题,而食品安全可能引发的公共安全也亟须建立完善的保障与赔偿机制。在日前举办的《财经》年会上,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发表演讲时透露,作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具体措施,在政府大力推动环境责任险之后,食品安全责任险可能成为下一个大力进行推广的责任险。
责任保险推广力度加大
地沟油、瘦肉精、毒奶粉,急剧工业化变革中屡现食品安全事件,如何进行事先的风险管控和后期赔偿保障,在国内还处于空白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周延礼透露的食品安全责任机制,是在 10 月29 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之后,《送审稿》第六十五条提到,“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一旦通过,也就意味着涉及有关食品生产的生产企业,餐饮企业将强制投保,涉及的险种也可能包括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餐饮场所责任保险、餐饮经营者责任保险。
“这一产品主要承保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已有食品安全责任险在售的平安财险方面告知记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已有保险产品 销售不乐观
据记者了解,虽然相关的一些食品安全责任产品已有小部分财险公司进行销售,但销售不乐观。据《中国保险报》提供的江苏地区的数据,自 2012 年起大范围推广以来,到今年 9 月底,江苏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保费收入仅 332.53 万元,近千家企业投保额为 21.16 亿元。另一组不完全统计的数据显示,目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包括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餐饮场所责任保险、餐饮经营者责任保险等)一年保费收入不到 5000 万元,相对于财产险中保费总额来说几乎只是一个零头。
“针对出口企业的产品责任险有销售,但没有单独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一家外资险企告诉记者,如果出口的食品产生了产品责任问题而产生的赔付,由保险公司赔付。而另一家险企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责任险,除了没有保险意识,更多情况是大企业不愿投保,小企业无力投保,最后出了事一般都由政府买单,而非商业机制进行风险转移。而平安财险方面表示,这一产品虽然具备潜力,但“很多企业出于成本控制的需要而不投保该产品;另一方面,强制承保的政策力度相对较小”。 (程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