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山东、湖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总局开展“打四非”行动和8部委联合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总局对2012年和2013年第一季度电视、报纸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数据显示:标示为广州市欢乐海洋生物技术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 “欢乐海洋牌舒通诺口服液”等18个保健食品(见附件)违法广告频次居高不下,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为加大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整治力度,请你局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要求,收回企业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并对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人进行行政告诫,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承诺不再发布违法广告。有关处理结果,请于2013年6月底前上报总局稽查局。
上述18个保健食品的相关报纸电视违法广告事实可登陆总局专网进行查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