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爱卫办、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
为贯彻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要求,省卫生厅、省爱卫办组织编制了《2013年江苏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爱卫办要按照《2013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要求,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推进辖区内疾控中心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要完善覆盖辖区内所有农村水厂的卫生监测网络,定期组织卫生监督监测专项检查,发布卫生监测信息,不断提高农村水质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级疾控中心要按照《2013年江苏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饮水安全工程卫生评价工作;要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县(市)级疾控中心具备常规项目检测能力,市级疾控中心尽快具备106项检测能力,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要健全水质监测管理制度,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信;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和建议反馈农村水厂,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分析报告,为提高农村饮用水水质,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作出积极贡献。
2013年3月15日